热度 6已有 1234 次阅读2010-4-22 13:55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:
劳动节:
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“五一”休假3天,即5月1日、2日、3日。
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后2天为普通休息日调休。
5月1日,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,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5月2日至3日是休息日,如企业安排员工补休,可不支付加班工资;
否则,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